[摘要] 记者6月27日从全区供排水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西着力加强城镇公共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把城镇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定体系,并作为市、县(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记者6月27日从全区供排水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西着力加强城镇公共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把城镇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定体系,并作为市、县(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据悉,截至2011年底,广西城市公共供水能力为607.4万立方米/日,服务人口超过1252.27万人,城市公共用水普及率达89.82%;截至2012年6月15日,全区城市公共供水水厂水质全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指标,城市公共供水总体安全。
“要建立健全全区城镇公共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表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及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及相关演练工作,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的安全储备制度,建立一支有力的应急处置队伍。
记者获悉,为从源头上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广西正加快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十二五”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专项规划。力争2012年底前完成设区城市公共供水水厂应急能力改造,2013年底完成各县县城及城区人口5万人以上的城镇公共供水水厂供水应急能力改造,2015年底完善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体系建设。
韦力平说,要加快推进城镇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升级改造。至“十二五”期末,全区设区城市全部具备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检验指标的能力,全区县城所在地城镇水质监测站具备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42项常规检验指标的能力,全区县城以上水质监测站具备检测认证资质,并建立、完善水质检测从源水到出厂水、管网水的全过程覆盖。
在城镇备用水源建设方面,力争2012年底前各设区市及7个县级市完成备用水源及输水管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2015年底前设区城市及供水水源存在突发性污染风险较大的城镇,要按照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联网;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区县级以上城镇具备一定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同时,将制订整治和取缔自备水源的法规和政策,逐步取缔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建供水水厂。
此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加快编制《广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力争2012年底前出台实施。(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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